


1、依法配合各项基本建设和大遗址、重点文保项目保护要求,实施对地下文物的调查、勘探;根据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馆院安排,依法组织抢救性考古发掘,并对考古资料进行整理研究。
2、开展历史时期学术研究,重点做好随枣走廊和襄十片区商周考古与楚文化及其他历史时期文化研究;开展鄂东和黄冈咸宁片区矿冶考古文化研究、汉魏六朝考古文化研究及其他历史时期文化研究;开展江汉平原及荆宜片区商周、楚文化考古研究和鄂西少数民族片区民族民俗文化研究。
3.对接木兰湖考古基地、纪南城工作站管理工作。
4.馆院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